证明信领取规则
毕业证明信与结课证明的发放规则
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完成毕业审核后,研究生院可以为毕业生提供以下几类证明文件:
1.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课证明:用于说明学生已完成其所在研究生项目要求的全部课程,无需学生申请就可以开具。
2.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明信:用于说明学生已满足所在研究生项目毕业的所有要求,并最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授予的学位。该证明信需待香港中文大学批准学位授予通知后再开具,无需学生申请就可以开具。
3. 香港中文大学毕业证明信:用于说明香港中文大学已批准授予学位,含学位授予时间信息。香港中文大学毕业证明信为申请制,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详情参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cuhk.edu.cn/article/204
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开具的结课证明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明信无需同学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发放至各个学院的研究生项目组,毕业生可按需要与项目组老师联系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参照下表:
文件类型 |
时间节点 |
毕业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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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暑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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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明信 |
香港中文大学学位 批准授予时间 |
3月31日 |
7月31日 |
10月15日/11月15日 |
证明发放时间 |
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授予后两个工作日后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课证明在每学期研究生院毕业审核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后发放,由于每学年的研究生毕业审核时间都有稍许变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课证明具体的发放时间会以邮件通知形式发放给每位毕业生及公告在研究生院官网。